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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实验中学新初一入学现场审核须知

作者:东沙湖实验中学 教务处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6-07 点击数:

一、对象

1.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小程序显示“待现场审核”的地段生;

2.由于其它原因未能在线上提交材料的地段生。

特别提醒:网上报名显示“现场审核已通过”的学生以及积分入学的学生不参加此次报名。

 

二、时间

 

三、地点

  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实验中学(东沈浒路99号)北门。

 

四、审核流程

 

五、资料准备

现场审核需准备好以下材料:

①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:学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(原件+复印件)(复印要求:所有人、共有人信息的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房产证编号和附记一定要清晰);

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要求:首页、第一监护人页、第二监护人页、学生页共4页 复印在一张A4纸上;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,都需要复印首页,户号清晰);

③素质发展报告书(没发可不带)

④小学毕业证(没发可不带)

⑤入学孩子出生证明

⑥监护人结婚/离婚相关证明

⑦相关补充材料(见“特殊情况”)

>>特殊情况<<

1.入学孩子的全产权房,或者是父母(监护人)与入学孩子共有产权房,可以作为入学依据。

2.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户籍,房产“共有人”,除父母、入学孩子之外,有第三方人员(外祖父母、祖父母、入学孩子兄弟姐妹),监护人(夫妻双方)提供“六区唯一房产信息”原件及复印件。

3.多套房产,“共有人” 除父母、入学孩子之外,均有第三方人员(外祖父母、祖父母、入学孩子兄弟姐妹),监护人(夫妻双方)提供“六区房产信息”、所有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,由学校审核后,提供本校施教区内一处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的房产,作为入学依据。

4.本市户籍学生,父母(法定监护人)无合法固定住所,使用施教区内(外)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入学依据的,监护人(夫妻双方)提供“六区无房产信息”原件及复印件,还需请房产所有人手写同意使用该学位承诺书并签字

5.所提供的房产,人均面积小于18平方米。监护人(夫妻双方)提供“六区唯一房产信息”原件及复印件。

6.父母(监护人)离异,根据“离婚协议”或“法院判决书”或“法院民事调解书”,确定孩子的抚养人。

如果以取得抚养权方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。监护人需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。(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,国家相关机构盖章。)

如果以放弃抚养权方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,除了提供上述材料,还需请此方家长手写同意使用该学位承诺书并签字

离婚后如果已经再婚,按照新家庭人员登记,要求“同6”,同时再提供再婚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7.关于有东沙湖实验中学施教区内已经交付房产的合同房,提供监护人(夫妻双方) “六区无房产信息”原件,购房合同、全额发票原件和清晰完整的复印件。今年8月31号之前拿到房产证,来校重新信息采集。

【注:关于购房合同的复印,封面+前面7页左右,体现买受人、房屋坐落、交房日期页等信息+签字页;8月31号之前拿到房产证,来校修改信息。】

8.如果有二孩/多孩家庭,其中一孩已用了学位,二孩入学时,请提供能证明一家亲属关系的户口本、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。

9.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的学生本次无需现场报名,具体积分公示、领取入学准入卡、报名日期等事项请等待市积分办公示。

10.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户籍,父母在苏州市无房,由东沙湖实验中学学校代为信息采集,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。监护人(夫妻双方)提供“六区无房产信息”原件。

11.若监护人是集体户口,无房产,需要提供监护人(夫妻双方) “六区无房产信息”、与户口挂靠单位“劳动合同”、“一年社保清单”原件,到户口所在的学校登记,教育局统筹。

【注:“六区”为姑苏区、工业园区、高新区、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吴江区】

【无房证明(唯一房产证明)使用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在以下地点办理:

(1)园区房产交易中心(苏州大道东128号)

(2)支付宝APP—搜索“园区不动产”】

 

六、友情提醒:

1.为提高效率,请家长务必准备齐资料。

2.请家长绿色出行,按时前往,不要过于提早,以免等候时间过长。

3.审核材料后,学校将作进一步了解核实(查验材料、踏勘等)。

4.根据苏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初中报名时间和要求,符合入学要求的,学校按规定发放入学通知书,签发学位告知书。(具体事项学校将通过网络平台、手机短信告知,请密切关注。)

 

七、咨询服务

咨询电话:0512-65953298  18015584938

联系人:刘老师、朱老师

开通时间:周一至周五8:00-17:00

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实验中学

2023年6月7日

 

 

 

一审一校:李玉

二审二校:朱树楷

三审三校:时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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